基隆市府12日在市務會議批改經過進程婦女生育獎勵金發放自治條例,由本來每胎次1萬元提高到2萬元,基隆市調高這項社會福利,逐步向雙北看齊;議會審查經由進程後,將在來歲1月1日執行。
台北市和新北市分袂對婦女生育發放獎勵金,基隆市在民國101年開端跟進,憑據「基隆市婦女生育嘉獎金發放自治條例」劃定,民國101年1月1日(含)今後誕生,並在基隆市完成誕生挂號的新生兒母親,得申請生育獎勵金。
基隆市生育嘉獎金,每胎次新生兒補助生育獎勵金新台幣1萬元;雙胞胎津貼2萬元,以此類推。依照市府統計,101年津貼2185位新生兒,102年津貼2177位新生兒,但,與雙北鬥勁,基隆生育福利還是差人一截,許多人寧可把戶籍遷到台北或鄰近新北市,以獲得較佳福利。
市議員鄭林清良日前在議會為基隆女性發聲,基於北北基是配合生涯圈,婦女生育補助不宜有分歧待遇,建議市府向雙北看齊,獲得市長張通榮允諾,來歲最早實施。
市府民政處昨在市務會議提出基隆市婦女生育嘉獎金發放自治條例的批改案,自民國104年1月1日(含)今後降生並完成挂號得申請嘉獎金,每胎次津貼2萬元;雙胞胎補助4萬元,以此類推。
民政處長蘇先啟默示,市府已編列4300多萬元預算,較去年多出一倍,俟議會審查經過進程,即可執行。
文章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基隆生育獎勵加碼-1胎獎2萬-215042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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